来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
为贯彻落实《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宾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来政发〔2020〕9号)精神,根据来宾市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2020年来宾市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要求,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和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制定了《来宾市2020年文化行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来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宾市公安局 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7月15日
来宾市2020年文化行业“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文化娱乐行业经营,加强对文化娱乐企业价格行为、广告行为、销售行为和税收行为等市场行为的监管,根据《2020年来宾市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要求,结合我市文化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2020年互联网上网和娱乐场所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进一步规范文化娱乐场所企业市场行为,增强行业自律,提升文化企业信用度,促进文化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抽查时间
2020年10月9日—11月3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抽查对象及比例
互联网上网和娱乐场所(共28家)各抽取5家,抽取比例为35%。
四、抽查方式
按照检查内容采取现场检查等方式。
五、抽查事项及检查依据
(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单位许可事项、经营管理技术措施事项、实名登记事项、接纳未成年人事项、营业时间和禁入标识明示事项。2.娱乐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许可事项、营业日志建立事项、歌曲点播系统事项、限入标志和营业时间事项。检查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等。
(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事项行为。检查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电子商务法》等。
(三)市公安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检查: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的检查。检查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
(四)市消防救援支队: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检查依据:《消防法》等。
六、检查对象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市区28家文化娱乐场所企业中,按照35%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二)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将已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的执法检查员随机匹配。
(三)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将任务派发给被匹配中的执法检查人员。
七、组织实施
(一)责任分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协调本次联合抽查工作,在有关网站公示被抽取的检查对象,组织各部门检查人员实施检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本部门检查人员按照部门抽查事项要求参加本次联合抽查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本次联合抽查任务。
(二)检查结果公示。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或工作证件,填写有关检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人签字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有关检查记录表上如实记录。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在履行检查结果审批程序完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由检查人员将检查结果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已实施检查但未按规定公示检查结果的,视为未完成检查工作任务。检查结果包括: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形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等8类。检查部门对本部门作出的抽查和查处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相关工作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三)加强后续监管。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加强后续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列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另行公示。
八、其他事项
(一)依法依规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人员要按照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期限等要求开展抽查,要严格遵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和检查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和工作流程开展抽查。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
(二)加强业务培训。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重实效,切实提高检查人员履行检查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及时解决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加强沟通协调。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群策群力,共同完成抽查工作任务。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系人:蒙东海,联系电话:18172271234;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蔡沛兰,联系电话:6699943;
市公安局联系人:雷彪,联系电话13257835761;
市消防救援支队联系人: 熊文林,联系电话:18777279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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